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763.教会若要存在,就必须有取自圣言的教义,因为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然而,唯独人里面的教义并不构成他里面的教会,还要有照之的生活。由此可推知,唯独信并不构成教会,还要有信之生活,也就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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