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761.凡承认主,有圣言存在的地方就被称为“教会”;因为教会的本质就是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圣言则教导一个人必须怎样生活才能从主获得爱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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