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10503

10503.“为自己

10503.“为自己造了金的神明”表并且他们培养一种地狱的快乐。这从“为自己造神明”和“金”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自己造神明”是指敬拜;“金”是指外在的爱之快乐,因而是指地狱的快乐(参看10402节)。圣言提到四种偶像,即用石头所造的偶像,用木头所造的偶像,用银子所造的偶像和用金子所造的偶像。石头偶像表示由包含在教义中的虚假构成的一种崇拜,木头偶像表示由包含在教义中的邪恶构成的一种崇拜,银偶像表示教义和生活上的虚假的崇拜,金偶像表示教义和生活上的邪恶的崇拜。因此,金偶像表示最坏的崇拜。那些进行这种崇拜的人不仅歪曲真理,还玷污良善;因为他们称邪恶为良善,称由此产生的虚假为真理。所有被自我之爱主宰,却又相信圣言的人都进行这种崇拜;因为他们利用圣言的字义来支持他们所想所做的一切,从而支持对他们自己的崇拜或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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