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4

Faith34.普遍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属天的奥秘 #10463

10463.“用火焚

10463.“用火焚烧”表完全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两种爱注定要下地狱。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把最天堂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地狱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参看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575, 10055节)。因此,“用火焚烧”表示完全充满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注定下地狱;因为当这些爱掌权时,它们就构成人里面的地狱。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各处所说的“地狱之火”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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