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447.“他们要承受为产业,直到一个时代”表永生。这从“承受为产业”和“一个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承受为产业”当论及天堂时,是指拥有主的生命,因而拥有天堂的生命(参看2658, 2851, 3672, 7212, 9338节);“一个时代”是指永恒之物(102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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