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368.“是向耶和华守为圣的”表神性。这从“向耶和华守为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向耶和华守为圣”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以及从祂发出的一切和唯一的东西(参看9479, 9680, 98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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