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306.“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表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从主发出的一切和唯独从主发出的东西(参看6788, 7499, 8302, 8330, 9229, 9818, 98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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