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231.“这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以色列人作纪念”表主以这种方式对教会和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的保存。这从“以色列人”的代表,以及“纪念”和“耶和华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纪念”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保存(9849节);“耶和华面前”是指凭主或通过主(参看101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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