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147.“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在那里和你们说话”表祂的同在和流注。这从“相会说话”的含义清楚可知。“相会说话”是指同在和流注;因为“相会”表示同在,“说话”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表示流注。“说话”表示流注(参看2951, 5481, 5797, 7270节);至于何为主的同在,如前所示(10146节);何为主的流注(可参看9223, 9276, 9682节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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