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10.在第四个阶段,人因爱感动,被信光照。在此之前,他可能说话虔诚,并产出良善,但这样做是因试探和极度的痛苦,而不是出于信和仁。因此,现在信和仁在他的内在人中被点燃,并被称为两个“光体”。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