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2.我还需要解释一下信是如何从仁中得以形成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属灵心智;属世心智是为了世界,属灵心智是为了天堂。一个人在避开并憎恶如罪的邪恶之前,在理解力方面处于这两个心智,在意愿方面则不然。当他避开并憎恶如罪的邪恶时,他的属灵心智在意愿方面也被打开;当它被打开时,来自天堂的属灵之热便在意愿从它流入属世心智。这热本质上就是仁爱,它给属世心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带来生命,并从它们当中形成信仰。此处的情形就像一棵树:除非热从太阳流入,并与光结合,如春天里的情形,否则这树不会接受植物的生命。人复活得生命和一棵树的生长之间在这方面有一个完全的相似性,即:树受尘世之热影响,人受天堂之热影响。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主常把人比作一棵树。
6179.“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一种神圣的结合。这从“把手放在大腿底下”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是指通过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东西竭尽全力建立的一种结合;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091, 4931-4937, 5328, 5544节),“大腿”表示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东西(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就至高意义而言,婚姻关系是神性与神性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天堂的合一正是由此而来,因为从主发出的,是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天堂由此被称为天堂,并被称为一个婚姻,因为那里存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该结合从主发出,并构成天堂。而且,由于主在那里是良善,天堂是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故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天堂以及教会被称为“新妇”。因为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个婚姻,这二者的结合就是婚姻关系所表示的。由此可见,一件事若接受“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所表示的具有婚姻性质的东西约束,是何等神圣。真正的婚姻之爱便从这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降,关于这爱及其圣洁,可参看前文(2727-27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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