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二)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L8.如今许多人以为,当经上论到主说,祂成全了律法时,意思是说,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从而成为公义,也因此使这个世界的人因信而称义。然而,这不是它的意思;相反,意思是,主成全了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整部圣经指着祂自己所写的一切;因为圣经唯独论述主,如前一章所述。许多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不同信仰,是因为他们没有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中的“律法”是什么意思。圣经中的律法的意思如下:从狭义上说,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圣言的一切。狭义上的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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