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1

Faith31.先于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属天的奥秘 #9310

9310.“因为我的

9310.“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表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来自祂。这从“耶和华的名”和“他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一切(参看2724, 3006节),因而是指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6674节);“他中间”是指这一事实,它们存在于祂里面,因而也来自祂。爱之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存在于它里面的东西也存在于来自它自己的其它东西里面;因为它分享它自己的东西,或说它拥有交流自己的能力。爱的本质特征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他人。由于它从神性本身通过并出于祂的神性人身而如此行,所以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也被称为“耶和华的名”(6887, 8274节)。
  人若不知道“名”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凡在圣言中出现“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的地方,它仅仅表示名字;而事实上,它还表示来自主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如以下经文: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19, 20)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信了,使你们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在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主的名”表示用来敬拜祂的整体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又: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7, 16)
  “奉我的名向父求”表示求主,如祂自己在同一福音书中所教导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 14)
  “奉主的名求”表示求主,因为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可见形式的耶和华或父,如前所示(9303, 9306节)。又:
  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它们领出来。(约翰福音10:3)
  “羊”表示那些处于仁与信的良善之人;“听祂的声音”表示服从祂的诫命;“按着名叫,把它们领出来”表示照着爱与信之良善而赐予天堂;因为“名”当论及人时,表示他们的爱与信的性质(144, 145, 1754, 1896, 34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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