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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