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8974.“你若买一个希伯来奴仆”表教会中那些充满教义真理,却未充满与这些真理相一致的良善之人。这从“买”和“希伯来奴仆”的含义清楚可知:“买”是指为自己获取并变成自己的(参看4397, 5374, 5397, 5406, 5410, 5426, 7999节);“希伯来奴仆”是指教会中那些充满教义的真理,却未充满与这些真理相一致的良善之人。因为“奴仆”或“仆人”论及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良善之人,一般论及相对于良善的真理(3409节)。“希伯来”论及那些与教会有关的事物,以及那些与某种奴役有关的事物;至于它论及那些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可参看前文(5136, 5236, 6675, 6684节),还论及那些与某种奴役有关的事物(1703, 1741, 5013节)。由于接下来的规定涉及以色列人的仆婢,所以必须阐明关于他们的律例在内义上包含什么。谁都能看出,律例包含天堂的奥秘在里面,因为它们是由耶和华在西乃山上向摩西口头宣布和吩咐的,还因为它们是紧跟着十诫的话而来的。没有这类奥秘,它们不过是些民法和刑法而已,和世上其它民族的法律一样,这些法律并没有任何天堂的奥秘在里面。但它们所包含的奥秘只显明给天上的天使,因而若不通过内义,对世人来说并不明显;因为内义教导天使是如何理解圣言的,因而教导圣言里面的奥秘。至于这些奥秘是什么,是何性质,这从下面对各个细节的解释明显可知。
为叫人对这些事物有一个大体的概念,需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以说明“希伯来奴仆”在内义上具体表示什么。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有两种人:有些人充满信之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有些人则充满仁之良善,并充满相应的信之真理。充满仁之良善和相应的信之真理的人构成真正的教会本身,或教会最纯粹的部分,是内在教会成员。在圣言的内义中,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以色列人”的人。这些人本身是自由的,因为他们充满良善;事实上,那些被主通过良善引导的人是自由的(892, 905, 2870-2893节)。然而,那些充满信之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之人是外在属灵教会的成员。他们是那些在圣言的内义中由“希伯来奴仆”所表示的人。这些人之所以由奴仆或仆人来代表,是因为属于外在教会的事物相对来说只是一群仆人,或服事的事物。信之真理相对于仁之良善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信之真理像一个仆人那样将一个教会成员引入仁之良善。
另外,要知道,那些认为教会的一切,因而得救的一切在于信之真理,不在于仁之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仅出于服从的灵,而非出于爱与情感行善的人,无法像那些充满仁之良善,也就是出于爱与情感行善的人那样重生。诚然,他们能被改造,但不能重生。他们的改造就是此处在关于仆婢的律法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如今这种改造的奥秘不为任何人所知,因为在教会的几乎各个地方,人们都不知道信之真理能对得救产生什么影响,仁之良善又能产生什么影响。事实上,人们不知道何为仁,也不知道仁与信必须结合起来才能使教会的某种事物存在于人里面,或在人里面形成;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教会本身,因为该婚姻就是人里面的天堂(2173, 2618, 2728, 2729, 2803, 3132, 3155, 4434, 4823, 5194, 5502, 61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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