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8925.“并且对祂的惧怕可以在你们面前,使你们不致犯罪”表随之对神性的神圣敬畏和由此而来的对属灵生命的保存。这从“对神的惧怕”、“面”和“不致犯罪”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的一种神圣敬畏,如下文所述;“面”是指内层(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4797, 5102, 5585, 5592节),因此,“对祂的惧怕在你们面前”是指在一个人内层中的对神性的一种神圣敬畏;“不致犯罪”是指对属灵生命的保存,因为属灵生命是通过不犯罪而得以保存的。“犯罪”是指故意并出于意愿去做和思想邪恶和虚假,因为凡故意并出于意愿所做的事,都是从心里发出来并污秽这个人的(马太福音15:11, 17-19),因而是除灭与他同在的属灵生命的东西(8910节)。至于圣言中“对神的惧怕”所表示的神圣敬畏,要知道,这种惧怕是爱,是小孩子对自己的父母、父母对自己的小孩子,以及配偶对彼此的那种爱,他们害怕做出任何令人不快的事,因而害怕做出以任何方式伤害到爱的任何事。在人重生期间,这种惧怕就被植入他的爱。由于这种惧怕符合他的爱,能存在于他的爱里面,事实上就存在于他的爱里面或与他的爱结合,所以它被称为神圣的敬畏;它是对犯罪或行事违背诫命,因而违背主的惧怕。不过,这种惧怕照着爱的质和量而因人而异(对此的说明可参看2826, 3718, 3719, 5459, 7280, 77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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