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7926.“使灾殃临到埃及”表因此诅咒临到那些属于教会,却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身上。这从“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灾殃”,此处即长子的死,是指对那些属于教会,却陷入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诅咒(参看7766, 7778节)。因为“埃及”或“埃及人”表示那些拥有关于属教会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却将生活与教义分离,也就是将仁与信分离的人。此外,埃及人就具有这种性质,因为他们拥有关于属那时教会的事物的一种记忆知识,这个教会是代表性的。他们熟悉属灵事物通过属世事物的代表。那时这些属世事物构成教会的仪式;因此,他们熟悉对应关系,这从他们的象形文字明显看出来,这些象形文字都是代表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的形像。这解释了为何“埃及人”也表示那些拥有关于信之事物的记忆知识,却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在来世,这种人会在信的一切事物,或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经历荒凉,最终受到诅咒。这种诅咒就是在埃及长子的死亡在内义上所表示的。
由于经上说“耶和华要巡行,使灾殃临到埃及”,这句话表示神性的出现,诅咒因此临到那些属于教会,却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身上,故必须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耶和华或主不会使自己出现在地狱里的人当中,以带来诅咒;然而,正是祂的出现导致诅咒。因为地狱不断渴望侵扰善人,还不断奋力升入天堂,驱赶那里的人;不过,他们的努力无法让他们强行越过那些住在天堂最外面部分的人。因为他们里面有一个不断散发敌意和暴力的敌对之灵。但主不断规定,那些住在天堂最外面部分的人安然无恙,不受扰乱。祂通过出现在他们当中而做到这一点,当属于地狱的人把自己带到主出现的地方,也就是带到祂面前时,他们就把自己扔进荒凉的灾祸中,最终扔进诅咒中;因为如各处所示,他们冲到主面前就会产生这种效果。由此明显可知,主不使自己出现在他们当中,给他们带来惩罚的灾祸;相反,是他们把自己扔进这些灾祸中。由此明显可知,除了良善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来自主,一切邪恶皆来自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因此,是恶人自己把自己带入荒凉、诅咒和地狱中。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耶和华要巡行,使灾殃临到埃及”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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