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1

Faith31.先于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属天的奥秘 #7430

7430.“这是神的

7430.“这是神的手指”表这能力来自神性。这从“神的手指”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手指”是指来自神性的能力。“手指”之所以表示能力,是因为手指是手的一部分,而“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4931-4937, 6344, 6424, 6948节)。“手指或指头”表示能力,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手指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马可福音:
  耶稣领说话结巴的聋子离开百姓,就用指头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头。(马可福音7:32-33)
  这也是代表神性能力的行为。
  “手指”代表能力,这一点也可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仪式明显看出来,就是在拇指上抹血的仪式和祭司用手指头弹血的仪式;关于这两种仪式,经上在摩西五经中如此记着说:
  你要宰这羊,取点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利未记:
  祭司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祭司要抹在将要从大麻疯中洁净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脚趾上。祭司把右手指蘸在左手掌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指头将油弹七次。祭司要将手掌里所剩的油,抹在那即将被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脚趾上,就是抹在赎愆祭牲的血上。(利未记14:14, 16-17)
  出埃及记:
  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头抹在坛角上。(出埃及记29:12; 利未记4:6; 9:9)
  所有这些仪式都表示天堂的秘密和神圣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圣言源于神性,一点一划都是被启示的(路加福音16:17),摩西五经中的这些细节也是如此。“拇指”和“手指”表示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这一点从刚才所引用经文的内义明显看出来。在诗篇,“手指”也表示能力:
  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祂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以赛亚书:
  祂必不观看祭坛,就是自己手所筑的,也不重看自己指头所做的。(以赛亚书17:8)
  “祭坛”表示总体上的敬拜(4541节);“手所筑的,指头所做的”是指诸如来自属人自己,因而属人自己能力之物的那类事物。
  7430a.“法老的心刚硬”表固执。如前所述(72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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