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7296.“于是,法老召了智慧人和术士来”表对神性秩序的滥用。这从“智慧人”和“术士”的含义清楚可知。“智慧人”是指那些具有属灵事物,以及它们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的知识之人;由于这些事物具有神秘性,所以那些研究并教导它们的人被称为他们当中的“智慧人”。埃及人因专注于这类事物,故自称“智慧人的儿子”、“古王之子”,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怎敢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儿子,我是古王之子?(以赛亚书19:11)
埃及人将关于属灵事物的知识称为“智慧”,迦勒底人也是(耶利米书50:35)。“术士”是指那些败坏神性秩序,因而败坏秩序的律法之人。巫术和法术没有别的意思,这一点从来世的术士和巫师可以看出来,来世有大量的术士和巫师。因为活在肉身时就使用诡计,并想出许多花招欺骗他人,最终因得逞而将一切事都归地自己的精明之人在来世都学习巫术。这些巫术只是对神性秩序,尤其对对应关系的滥用。因为按照神性秩序,每一个事物都具有某种对应关系。例如,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杖也由此对应于能力;他们因知道这一点,便为自己制作了杖,还以代表的形式制造出肩、臂和手,然后利用它们行法术;并且能用成千上万种其它事物而如此行。当属于秩序的事物不用于良善的目的,反而用于邪恶的目的,如掌控别人,给他们带来毁灭时,对秩序和对应关系的滥用就会存在;因为秩序的目的是拯救,因而是指向所有人行善。由此可见“术士”所表示的对秩序的滥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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