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6729.“法老的女儿下来”表那里的宗教信仰。这从“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因此是指教会(参看2362, 3963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虚假和邪恶的情感,因此是指源于它们的宗教信仰(3024节)。此处之所以表示源于虚假记忆知识的宗教信仰,是因为这是法老的女儿;而“法老”在此代表虚假的记忆知识(参看6651, 6679, 6683, 6692节)。在圣言中,“女儿”表示教会,这一点从众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其中教会被称为“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女儿”还表示许多民族的虚假宗教信仰,这一点也可从经文看出来,其中这些宗教被称为“女儿或女子”,如:“推罗的女儿或女子”(诗篇45:12);“以东的女儿或女子”(耶利米哀歌4:22);“迦勒底和巴比伦的女儿或女子”(以赛亚书47:1, 5; 耶利米书50:41, 42; 51:33; 撒迦利亚书2:7; 诗篇137:8);“非利士人的女儿或女子”(以西结书16:27, 57);“他施的女儿或女子”(以赛亚书23:10);耶利米书中“埃及的女儿或女子”:
埃及的处女哪,可以上基列取乳香去。住在埃及的女子哪,要制造移居的器皿。埃及的女子必然蒙羞,必交在北方人民的手中。(耶利米书46:11, 19, 24)
“埃及的女子或女儿”表示对推理的情感,这种推理因否定态度掌权而仰赖记忆知识,即推理信之真理是不是真的。因此,她表示源于推理的那种宗教信仰,这种宗教信仰具有这种性质:除了虚假什么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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