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5786.“看哪,我们是我主的奴仆”表他们将永远被剥夺自己的自由。这从“奴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奴仆”是指没有他们自己的自由(参看5760, 5763节)。什么叫被剥夺人自己的自由,这在刚才所引用的章节已经说明;但由于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故有必要重申一下。人既有一个外在人,也有一个内在人。外在人是内在人行动所藉由的手段;因为外在人只是内在人的器官或工具。既然如此,那么外在人必完全从属并顺服于内在人;当外在人顺服于内在人时,天堂便通过内在人作用于外在人,并使外在人顺应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
当外在人不顺服作仆人,反而掌权作主人时,情况正好相反。当一个人以身体和感官的快感为他的目的,尤其以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非天堂的快乐为目的,也就是以爱这一个不爱那一个为目的时,外在人就是主人。因为当一个人以这类事物为目的时,他就不再相信还有什么内在人这回事,也不相信等到肉体死亡时,他自己里面还有什么东西会活着。他的内在人因没有掌权作主人,故只是外在人的仆人,服侍它以使它能思考和推理反对良善和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经由内在人而来的其它流注得不到。这也是为什么像这样的人完全鄙视天堂的事物,甚至对它们退避三舍的原因。由此明显可知,等同于属世人的外在人应当完全顺服于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不可有它自己的任何自由。
人自己的自由在于放纵自己沉溺于各种低级乐趣,与自己相比蔑视他人,使他们像奴隶一样顺服于自己;或者迫害、仇恨他人,对着他们幸灾乐祸,尤其以利用人自己的伎俩或欺骗手段向他们所做的事为乐,希望看到他们死。这些事就是放纵人自己的自由所导致的后果。由此可见,当人处于这种自由时,他像什么样子,就是一个人形的魔鬼。不过,当失去这种自由时,他就会从主那里接受天上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性质完全不为那些处于人自己的自由之人所知。这些人以为,如果他们自己的自由被夺走,他们根本不会有生命存留。而事实上,这时,真生命本身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欢喜、快乐、幸福,以及智慧才到来,因为这自由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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