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4871.“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母山羊羔打发人送给你”表结合的保证。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纯真(3519节);它因是纯真,故是婚姻之爱的保证,或结合的保证,因为纯正的婚姻之爱就是纯真(2736节)。因此,从古人那里得来的习俗便由此而来,即:当男子再次进去到他们的妻那里时,他们会事先打发人送去一只母山羊羔,这一点从士师记中关于参孙的记载明显看出来:
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日子,参孙带着一只母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到我的妻那里。(士师记15:1)
此处所描述的情形也差不多一样;只是他玛没有接受所应许的母山羊羔,她要的是一个当头。此处之所以说结合的保证,而非婚姻的保证,是因为就犹大而言,这种结合就像与妓女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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