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3928.“于是给他起名叫拿弗他利”表它的根本性质,也就是说,人在其中得胜的试探的根本性质和属世人的抵制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421节)。具体的性质就是“拿弗他利”所表示的,因为拿弗他利这个名就源自“相争”这个词。由于同样的原因,“拿弗他利”代表教会的第二个普遍真理。试探是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所借助的方法,因为它们彼此不一致,而通过试探会变得一致和对应。诚然,外在人具有这样的性质,它凭自己除了肉体和世俗事物以外不会渴求任何事物,因为这些就是属世人生命的快乐。而内在人在向天堂敞开,并渴望天堂事物(如此处那些能重生之人的情形)时,则以天上的事物为乐。当人经历试探时,这两种快乐彼此就会发生冲突。这个人并未直接意识到这种冲突,因为他不知道何为天堂的快乐,何为地狱的快乐,更不知道它们彼此完全对立。但属天天使绝不会与人同在于肉体和世俗的快乐中,除非这种快乐处于从属地位,也就是说,肉体和世俗的快乐不再被视为目的,而是被视为服务于天堂快乐的某种事物,如前所示(3913节)。一旦做到这一点,天使就能与人同在于这二者中;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快乐变成了祝福,最终变成来世的幸福。
人若以为在重生之前,其属世人的快乐不是地狱的,并且魔鬼灵不占据在那里,就大错特错了。他没有意识到人的处境,也就是说,在重生之前,魔鬼与地狱灵就占据他的属世人,无论他觉得自己和其他人多么相似;甚至他能和其他人一起参与圣事,推理信之真理与良善,事实上还能以为自己在这些真理与良善上已变得很坚定。然后,如果他没有在自己里面感觉到对日常工作中正义与公平,以及社会与生活中良善与真理的某种程度的情感,就让他认识到他的快乐是地狱之人的快乐,因为其快乐里面除了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外,并没有其它爱。当这种爱构成他的快乐时,它里面既没有仁,也没有信。一旦这种快乐占据主导地位,削弱并驱散它的唯一方法就是对信仰之神圣和生活之良善的肯定和承认,也就是“但”所表示的第一个方法,如前所示;然后,通过试探,也就是第二个方法,由“拿弗他利”来表示;因为这个方法随另一个方法而来。事实上,不肯定并承认信与仁的良善与真理之人无法进入任何试探的争战,因为他里面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抵制吸引属世快乐的邪恶与虚假。
在圣言中,凡提及“拿弗他利”的地方,他都表示人经历试探后的状态,如雅各,那时叫以色列的预言:
拿弗他利是被释放的母鹿;他出嘉美的言语。(创世记49:21)
“被释放的母鹿”表在试探后的自由状态下,对属世真理的情感。这种状态也是“拿弗他利”所表示的试探中的关键之处,因为在试探中,斗争攸关自由。摩西的预言也一样:
论拿弗他利说,拿弗他利啊,你足沾恩惠,满得耶和华的福,可以得西方和南方为业。(申命记33:23)
因为雅各众子和各支派的代表取决于他们被提及的顺序(3862节)。底波拉和巴拉的预言:
西布伦人是拚命敢死的,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士师记5:18)
就内义而言,这论述的也是试探的争战;这个人就在那些不害怕任何恶事的人当中,因为他们扎根于真理与良善,也就是“在田野的高处”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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