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2769.“对他说,亚伯拉罕”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参看1898, 1919, 2080, 2619节);“亚伯拉罕”是指主。这种感知来自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而不是“耶和华”。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都用“神”这个名;凡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都用“耶和华”这个名(参看2586节)。这解释了为何在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直至11节,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而在11节和随后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这个名,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释放。一切试探和定罪都来自真理,或说真理是它们的源头;而一切释放和拯救都来自良善,或说良善是它们的源头。真理定人的罪,良善拯救人(参看1685, 2258, 23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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