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264.在圣言中,“怀孕生子”当按纯粹的灵义来理解;也就是说,“怀孕”表示心之思维和想象,“儿子”表示真理。这从何西阿书清楚可知:
至于以法莲,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放弃生产、子宫和成孕。纵然养大儿子,我却必使他们丧子,甚至不留一个。我离开他们时,他们就有祸了。(何西阿书9:11-12)
此处“以法莲”表示那些拥有聪明,也就是理解真理的人;“儿子”表示真理本身。在何西阿书的别处,同样的话论及以法莲,也就是一个聪明,却变得愚拙的人:
生产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儿子破开子宫时,他未出现。(何西阿书13:13)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脸红!因为大海说,就是海上的保障说,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没有抚养少男,也没有养大少女。这风声一传到埃及,他们就为推罗的风声而阵痛。(以赛亚书23:4-5)
此处“西顿”表示那些拥有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但通过记忆知识摧毁它们,从而变得不生育的人。
同一先知书:
锡安未曾阵痛,就生产,疼痛未曾临到她,她就产下一个男孩。谁曾听见这样的事?谁曾看见这样的事呢?地岂能一日生产?耶和华说,我既使人临产,岂不让她生产呢?你的神说,我既使人生产,岂能使她闭胎呢?(以赛亚书66:7-9)
这论述的是重生,“儿子”同样表示信之真理。良善与真理因是从天上的婚姻孕育并生出的,故在马太福音被主称为“(儿)子”: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7-38)
得救之信的良善与真理被主称为“亚伯拉罕之子”(约翰福音8:39);因为如前所述(255节),“种”表示信;因此,“种”所出之“子”是信之良善与真理。这也是为何主自己就是“种”,所以祂自称“人子”,也就是教会之信。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