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162.真理和公正的一切律法都是从属天的源头,或属天人的生命秩序流出的。事实上,整个天堂就是一个属天人,因为唯独主是属天人,是天堂和属天人中的每一个事物的全部。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称为属天的。由于真理和公正的一切律法都是从属天的源头,或属天人的生命秩序降下的,所以婚姻的律法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如此降下。世上的一切婚姻都必须源自并遵照天堂的婚姻;该婚姻是由一位主与一个天堂,或一个以主为头的教会构成的。由此而来的婚姻的律法是这样:必须是一夫一妻,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代表天堂的婚姻,是属天人的一个典范。该律法不仅被揭示给上古教会的人,还被铭刻在他们的内在人中。因此,那时一个男人只有一个妻子,他们组成一个家庭。但当他们的后代不再是内在人,而是变成外在人时,就开始娶多个妻子。
由于上古教会的人因他们的婚姻而代表天堂的婚姻,所以婚姻之爱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天堂和天堂的幸福。但当教会衰退时,他们就再也感知不到婚姻之爱中的任何幸福了,反而以娶多个妻子为乐,而这种快乐是外在人的快乐。主称之为“心硬”,因此缘故,摩西允许他们娶多个妻子,如主自己所教导的:
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个肉体。既然如此,他们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个肉体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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