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1598.“并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表示延伸到恶欲。这从“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所多玛”是指恶欲,如前所述(13:10;1587节)。这些话与前面(13:10)的话相对应,即“约旦河的平原,都得到很好的灌溉,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你到琐珥时的埃及地”,这句话论述的是当与内在人结合时的外在人;“你到琐珥时的埃及地”表示从对良善的情感中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但此处“罗得住在平原的城邑,并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表示当没有与内在人结合时的外在人;这些话是指从对邪恶的情感或欲望中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那一节描述的是当与内在人结合时,外在人的美丽;而本节描述的是当没有与内在人结合时,它的丑陋;接下来的这一节,即“所多玛人极恶,大大得罪耶和华”,则进一步描述了这种丑陋。至于与内在人分离的外在人何等丑陋,谁都能从关于导致分离的主要原因,即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的阐述(1594节)清楚看出来。外在人当与内在人结合时怎样美丽,分离或没有结合时就怎样丑陋。因为就本身而言,外在人只是内在人的仆人;它只是一种工具罢了,借助它,目的可以转化为功用,功用则可以显现在结果中,一切事物因此都得到完美实现。当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并且只想服侍自己时,相反的情况就会发生;当外在人想要掌控内在人时,更是如此;这种情况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对自己的爱及其欲望,如前所示(1568:2, 1594: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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