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1.先于信仰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与信仰或真信念有关,然而并非如此。他们所相信的思想和言论并不能证明他们真的相信,也不能证明这些知识或认知与信仰有关;因为它们唯独在于事情就是如此的思维,而不在于对它们是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相信它们是真理,却不知道它们的确是真理,是一种与内在承认相距甚远的说服。不过,一旦仁爱被植入,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变成信仰的原则,但前提是信仰里面有仁爱。在第一个状态下,就是仁爱被感知到之前,信仰在这些人看来似乎占据第一位,仁爱占据第二位;但在第二个状态下,就是当仁爱被感知到时,信仰便排在了第二位,仁爱则排在第一位。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后一种状态下,一个人每天增长智慧,良善每天使真理倍增,并使它们结出果实。此时,这个人就像一棵结果子的树,果实里面贮存着种子,新树就从这种子产生,最终一个花园得以形成。那时,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死后则成为一位天使;在他里面,仁爱构成生命,信仰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取决于仁爱的品质;不过,此时他的信仰不再被称为信仰,而是被称为聪明。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全部和实质都来自仁爱,丝毫不来自它自身;而且,仁爱产生信仰,不是信仰产生仁爱。先前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像储存在谷仓里的粮食;除非一个人感到饥饿,并从中取出粮食,否则这些粮食并不能养活他。
10445.“我必使你们的种像天上的星那样增多”表良善和真理,以及关于它们的认知或知识。这从“种”和“星”的含义清楚可知:“种”当论及天堂和教会时,是指那里的良善和真理(参看1940, 3038, 3310, 3373, 3671, 6158, 10249节);“星”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2495, 2849, 4697节)。就字义而言,“使亚伯拉罕、以撒和以色列的种像天上的星那样增多”是指使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不计其数地繁衍;但由于圣言中的名字表示属灵和属天的实物,这三人的名字表示天堂 和教会,所以他们的“种”表示存在于天堂和教会中的良善和真理。经上之所以说“天上的星”,是因为圣言中的对比也有一个灵义(参看3579, 8989节)。此处是以“天上的星”来作对比的,因为这些“星”表示良善和真理,即关于它们的认知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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