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0.此外,有许多人没有对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却拥有仁之信。他们就是那些在生活中仰望主,并出于宗教原则避开邪恶,但因世上的忧虑和职业责任,以及缺乏他们教师那一方的真理而没有思想真理的人。但从内心里,也就是在他们的灵里,他们仍处于对真理的承认,因为他们处于对真理的情感;故死后成为灵人并被天使教导时,他们便承认真理,并欢喜接受。而那些没有在生活中仰望主,也没有出于宗教原则避开邪恶的人则截然不同。从内心里,也就是在他们的灵里,他们并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承认;故死后成为灵人并被天使教导时,他们不愿承认真理,因而不接受它们。因为生活的邪恶从内在憎恨真理,而生活的良善从内在热爱真理。
9061.“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表它就不能再为内在人服务。这从“放去得以自由”和“因他的眼”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去得以自由”是指从服事中释放出来;“因他的眼”,就是他在奴仆身上所打坏的那眼,是指由于已经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被消灭的信之真理。因为“眼”表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而表示信之真理(参看9058, 9059节),“打坏”表示消灭(9060节),“奴仆”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9058节)。若不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关系是何性质,就无从得知此处是何情形。外在人若不同意,内在人就不能过一种属灵的生活;正因如此,属世人若不重生,一个人就不能重生。由此可推知,如果属世人或外在人中的信之真理被消灭,属世人或外在人就不能再为内在人服务。
这种情况与外在视觉和内在视觉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外在视觉若受损,就不能再为内在视觉服务;因为如果外在视觉扭曲了物体,内在视觉就只能通过它获得一种扭曲的视觉。这种情况与受意愿控制的身体其余部位也是一样的,如臂、手、手指和脚。如果这些扭曲变形,那么意愿只能以一种扭曲的方式通过它们行动。这与属世人或外在人服务于内在人的情形很相似。如果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记忆真理被扭曲或消灭,那么内在人就无法看见真理,从而无法思考和感知真理,除非以一种扭曲或虚假的方式。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一个人若要重生,属世人必须重生。关于这些问题,也可参前面的说明(3286, 3321, 3469, 3493, 3573, 3620, 3623, 3679, 4588, 4618, 4667, 5165, 5168, 5427, 5428, 5477, 6299, 6564, 8742-8747, 90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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