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婚姻之爱 #520

520.在每个人里面

520.在每个人里面,属世元素与属灵元素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紧密联结,因为没有流入并激活属世元素的属灵元素,人就不是人。由此可知,生活在属灵婚姻中的人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属世婚姻中;而另一方面,生活在属灵通奸中的人也生活在属世通奸中,反之亦然。由于凡在地狱的,都生活在邪恶与虚假的苟合中,这苟合就是属灵通奸本身;凡在天堂里的,都生活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这婚姻就是婚姻本身;故整个地狱被称为通奸,整个天堂则被称为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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