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497.⒃这种行为若持续下去,最终会使通奸者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有意和确定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和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425节),对婚姻的爱与教会并宗教行如一体(130节,整个第一部分)。因此,对通奸的爱因是对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故与反对教会之物行如一体。这些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及其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与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犹如良善与真的婚姻是邪恶与虚假的苟合的对立面(427—428节);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教会,邪恶与虚假的苟合是反教会。这些通奸者之所以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是因为对婚姻的爱和对通奸的爱是对立面,犹如天堂是地狱的对立面(429节),天堂有对教会一切事物的爱,而地狱则有对教会一切事物的恨。
这些通奸者弃绝教会和宗教的一切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快乐始于肉体,甚至在灵里也是属肉体的(440—441节);肉体反对灵,也就是反对教会的属灵事物。这也是为何淫乱之爱的快乐被称为疯狂的快感。你若想要证据,最好接近你所认识的这类通奸者,问他们私下里对神、教会和永生是怎么想的,就会得到证据。真正原因在于:正如婚姻之爱打开心智的内层,将其提升至身体感官层之上,甚至进入天堂的光和热;反过来也一样,对通奸的爱会关闭心智的内层;迫使意愿方面的心智本身降入身体,直到它沉溺于肉体的一切情欲。它陷得越深,就越远离天堂,越加大与天堂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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