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九、巴比伦及其毁灭
53.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可参看40-44节);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可参看45-52节);这一章还解释了对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是如何进行的(可参看50-51节)。接下来说明对“巴比伦”所指的天主教徒的审判是以哪种方式进行的;启示录对巴比伦有大量论述,特别是第18章论述了它的毁灭,在那里经上是如此描述的:
天使大声喊着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在描述这种毁灭之前,我先提出一些初步观点:
⑴何谓“巴比伦”,其性质如何。
⑵属巴比伦者在来世是什么样。
⑶迄今为止,他们在灵界的住处在哪里。
⑷他们为何被容忍住在那里,直到最后审判之日。
⑸他们如何被摧毁,他们的住处如何变成荒场。
⑹他们当中那些对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拥有一种情感的人都得救了。
⑺从今以后,从尘世进入灵界的天主教徒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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