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揭秘启示录 #599

599.“甚至在人面

599.“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天上的真理,凡接受它们的人都得救,不接受者则灭亡。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最大的奇事就是从天降火;当论及对真理的见证时,古人当中这句确认的俗语便由此而来,即:他们能叫火从天而降,为它作见证。这句俗语表示他们能见证到这种程度。真理也通过天上的火被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亚伦所献的燔祭被天上来的火烧尽。(利未记9:24)
以利亚所献的燔祭也一样。(列王纪上18:38)
“天上的火”在反面意义上则是见证他们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并要灭亡的征兆;不过,这火是吞灭或烧灭之火;如:
从天而降、烧死亚伦两个儿子的火。(利未记10:1-6)
烧灭二百五十人的火。(民数记26:10)
直烧到营地边界的火。(民数记11:1-4)
两次烧灭王所差遣的五十人之火。(列王纪下1:10,12)
从天降在所多玛的火与硫磺。(创世记19:24,25)
从天而降、烧灭那些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之人的火。(启示录20:9)
门徒恼怒那些不知悔改的人,对耶稣说,主啊,你要不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路加福音9:54)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天上的火”表示一个见证,甚至证实,证明真理是真理的,在反面意义上则证明虚假是真理,如此处。“火”还表示属天之爱,因而表示对真理的热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因而表示对虚假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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