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揭秘启示录 #199

199.“这些事是那

199.“这些事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说的”表主的圣言,就是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阿们”是指出于真理本身,也就是主,因而出于主的神性确认(参看23节);当论及主时,“诚信真实见证的”是指圣言中来自祂的神性真理(6, 16节)。无论你说主为自己作见证,还是说圣言为主作见证,意思都一样,因为此处向众教会说话的“人子”,是指主的圣言(44节)。这些事首先向老底嘉教会提出,是因为此处圣言论述的是教会中那些出于自己和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并且那些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就是出于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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