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9333.“我不在一年之内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它们的逃跑,或移走它们,就是移走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不是仓促之间完成的。这从“撵出去”和“一年之内”的含义清楚可知:“撵出去”是指逃跑,因为在来世,那些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不是被赶出去的,而是自动逃跑的(也表示移走,可参看下文);“一年之内”是指仓促之间,因为经上在下文说:“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意思是照秩序逐渐移走。
当论及“邪恶和虚假”时,“撵出去”之所以表示移走,是因为邪恶和虚假不是从一个人那里被赶出去的,而是被移走的。凡不知道人摆脱邪恶和虚假,或他的罪得赦免是怎么回事的人,都以为当说罪被赦免时,它们就被抹除了。圣言的字义以这种方式说过几次,导致人们如此思想。结果,许多人的头脑被一种错误观念占据,即:他们获得赦免之后就是公义的、纯洁的。但是,这些人对罪得赦免的方式或说真正性质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没有人从罪中洁净;相反,当人们具有这种性质,即他们能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时,他们被主从罪中阻止;当他们已经重生时,就能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因为那时他们获得了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生命。一个人从小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的一切事,都被添加到他的生命中,并构成他的生命。这些事物无法被根除,只能被移走;当它们被移走时,此人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罪了,因为它们已经被移走了(8393, 8988e, 9014节)。当圣言说,一个人从罪中洁净,以及成为公义时,它是照表象说的;根据表象,人凭自己思考并实行良善和真理;而事实上,他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的帮助而如此行;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类似的话在其它地方说过多次。我被恩准从来世的灵魂得以知道这一切都是千真万确的。所有人都将构成他们生命的一切,也就是他们所思所愿、所言所行的任何事,甚至他们从小直到在世生命的最后阶段所耳闻目睹的任何事从这个世界带到来世,就连最细微的细节也不会缺失(2474节)。这时,那些在世上过着一种信与仁的生活之人就能远离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从而被提入天堂。然而,那些在世上没有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而是过着一种爱自己爱世界的生活之人就会沉入地狱,因为他们无法摆脱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撵出去”论及虚假和邪恶时,它表示移走。在这一节和下一节,这种移走就是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它的奥秘会在那里被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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