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9297

9297.“你一切的

9297.“你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表主的不断显现和同在,因此祂的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这从“一年三次”、“见”、“男丁”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年三次”是指完整和延续之物(参看4495, 9198节);“见”是指显现和同在(4198, 5975, 6893节);“男丁”是指信之真理(2046, 7838节);“面”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或怜悯(222, 223, 5585, 7599节)。由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所以“朝见主耶和华的面”和被主看见是一个意思。主的确是那看见一个人,使自己与他同在,并使得这个人看见祂的那一位;因此,人看见主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与他同在的主。
  必须简要说明当如何理解主的不断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主与一个人的同在是在与此人同住的良善中,因为构成人生命的,是良善,而不是真理,除非这真理来自良善。正因如此,如前所述(9296节),主在一个人那里的居所在纯真之良善中。因此,当一个人重生后,主不仅在良善中,还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与他同在;因为现在真理从良善获得生命,是良善的外在形式,并且良善的品质可通过它们而得到认识。这些真理构成此人新的理解力,而这新的理解力与他的新意愿构成一体。因为如前所述,一切事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致力于真理,而他的意愿致力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时主的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这些就是“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所表示的事。经上之所以说“男丁要朝见”,是因为“男丁”表示信之真理;经上之所以说“主耶和华的面”,是因为“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主”表示由那存在所产生的神性显现。因此,人类层面上的存在是良善,由此产生的显现是真理。
  在教会,人们说,信来自主;但要知道,来自于主的,是植根于仁的信,而不是与仁分离之信。与仁分离之信源于人的自我,被称为“说服之信”(persuasive faith),下一章开头几节论述了这种信。一个人能知道他的信是来自主还是来自他自己;人若只是为了富有学问的名声,以便获得地位和财富,而不是为了过一种良善和有用的生活或生活中的良善和功用而受真理影响,就处于说服之信,这信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
  信之真理既有理论上的,也有实践上的。人若为了实践上的真理来考虑理论上的真理,看到后者如何适应前者,并由此出于这二者的结合来看待一种良善和有用的生活,或生活中的良善和功用,为了这个目的的缘故而对这二者有一种情感,就拥有来自主的信。原因在于,有用的生活或生活的功用,也就是他的目的,就在于与他同住的良善;正是这种生活的功用赋予万物形式,而信之真理只是手段。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那些在来世的人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无一例外,都被恢复到其良善的状态或其邪恶的状态,因而恢复到其生活的功用,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或他们爱之高于一切,因而已经成为其生活的实际快乐的东西。所有人都被恢复到这种状态。与这种功用或服务已经构成一体的真理或虚假则保留下来。除此之外,还会获得更多与这些真理或虚假结合,并赋予这种功用更大的坚固性和一定形状的真理或虚假。正因如此,灵人和天使都是其功用或服务的外在形式。恶灵则是恶用的形式;这些人在地狱。而善灵或天使是善用的形式;这些人都在天堂。这也解释了为何就在灵人出现的那一刻,就能知道他们的品质。从他们的脸和脸形的美丽就能知道他们的信之真理。从他们脸上赋予这真理以生命的爱之火,以及他们所发出的气场就能知道他们的良善本身,也就是他们的功用。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什么叫在信之真理中的主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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