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9265

9265.“不可收受

9265.“不可收受礼物”表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这从“礼物”和“不可收受”的含义清楚可知。“礼物”是指被爱的任何世俗事物,无论是财富、地位还是名声,抑或迎合属世人的其它任何事物;一般来说,这些世俗事物被称为“自我利益”,在内义上由“使人变瞎”和“歪曲人”的“礼物”来表示。“不可收受”是指憎恶,因为这种利益若被人憎恶,仍被人寻求并收受。当爱天上的神性之物胜过地上的世俗之物时,它就被憎恶;因为有多爱这一个,就有多恨那一个,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或是恨这个或是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加福音16:13)
  “恨”表示憎恶,因为憎恶是一种恨的感觉,恨是爱的对立面,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或是爱那个”。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收受礼物”表示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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