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9057

9057.“以打还打

9057.“以打还打”表如果理解力中的任何情感被消灭或伤害。这从“打”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消灭或伤害理解力中的情感,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在原文,“打”是用一个表示血淤或血污所造成的青肿的词来表达的;“血”在内义上是指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和亵渎了的真理(参看4735, 6978, 7317, 7326节)。因此,“打”是指被伤害或消灭的真理。在一些经文(启示录9:20; 11:6; 15:1, 6, 8; 16:21; 18:8; 以及耶利米书30:12, 14, 17;以西结书7:2; 撒迦利亚书 14:12-15;诗篇38:5)中,“打”或“灾”具有同样的含义;在路加福音(10:30-35),经上谈到一个人落在强盗手中,他们把他打了个半死;又谈到一个撒玛利亚人“包扎了他的伤处”,倒上油和酒,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带到一个客栈。
理解圣言内义的人就能知道为何主说撒玛利亚人“包扎了伤处,倒上油和酒,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因为“撒玛利亚人”在内义上表示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包扎伤处”表示当这种情感被伤害时,对它的医治;“倒上油和酒”表示引入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用他自己的理解力来支持他。因此,这些话描述了对邻之仁,为了世人的利益以一种属世的方式,为了天上天使的利益以一种属灵的方式;在字义上是以一种属世的方式,在内义上是以一种属灵的方式。“撒玛利亚人”是指一个处于对真理的情感的人,原因是,在圣言中,“撒玛利亚人”表示这种情感。“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 4582节);“酒”表示信之良善(1798, 6377节);“牲口”是指理解力(2761, 2762, 2781, 3217, 5321, 5741, 6125, 6401, 6534, 7024, 8146, 8148节)。主以这种方式说话;但很少有人明白;因为他们以为祂提及这类细节,只是为了编一个寓言故事。但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不是来自神的话。来自神的话都含有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在里面,并且在每个微小细节,或说一点一划上都是这样(参看9049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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