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9007

9007.“打人以致

9007.“打人以致他死的”表对信之真理的伤害和随之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丧失。这从“打”、“人”、“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通过虚假伤害(参看7136,7146节);“人”是指信之真理,如下文述;“死”是指属灵生命的丧失(5407,6119,7494节);在内在意义上并非表示其它生命,但在外在意义上则表示属世生命。对信之真理的伤害之所以会导致属灵生命的毁灭,是因为与真理合一的良善构成属灵的生命,因此当真理被夺走时,良善,因而属灵的生命就会倒在地上。
“人”之所以表示信之真理,是因为天上的人不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人或这个人的任何东西上,只集中在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也就是说,不去想象任何实际的人(4380e,8343,8985节)。因此,凡在圣言中提到“(男)人”的地方,他们都不会思想“(男)人”,因为一个(男)人(a man)就是一个人(a person);相反,他们会思想使他成为一个(男)人的心智能力,即理解的能力。他们思想这种能力时,就会思想信之真理,因为信之真理属于心智的这种能力,不仅光照它,还形成它。正因在天上,当提到“(男)人”(a man [vir])时,他们会思想某人的理解能力,所以当提到“人”(a human being [homo])时,他们便思想他的意愿能力;因为人(human being)之所以为人(a human being),凭的是意愿,而“(男)人”(man [vir])之所以为(男)人(man [vir]),凭的是理解力。由于意愿才是真正的人(a human being)自己,故“人”(a human being)表示爱之良善,因它属于、完善并构成意愿。“(男)人”(a man)表示理解能,因而表示信之真理(参看158, 265, 749, 1007, 2517, 3134, 3309, 3459, 4823, 7716节);而“人”(a human being)表示爱之良善(768, 4287, 7523, 8547, 898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