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8876

8876.“我必追讨

8876.“我必追讨自父及子的罪”表随之源于邪恶的虚假的繁衍。这从“追讨父的罪”和“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追讨父的罪”是指邪恶的繁衍;“追讨”之所以表示繁衍,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完全弃绝神性的人,因而是那些不同支接受良善,而是接受邪恶,并且常常如此的人,邪恶不断在这类人身上增长,这就是它的繁衍;“父”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参看3703, 5902, 6050, 7833, 7834节)。“子”是指真理(1147, 2623, 3373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就最接近文字的意义而言,“追讨自父及子的罪”并非表示儿子要为父亲的罪孽受惩罚,因为这违反神性(申命记24:16);相反,就这层意义而言,意思是邪恶在父亲那里增加,进而通过遗传传给孩子;于是,邪恶便代代累积增加(2910, 3701, 4317, 8550, 8551节)。然而,就灵义而言,“父”并非表示父亲,而是表示邪恶;“子”也并非给儿子,而是表示虚假;因此,这些话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不断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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