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8458

8458.“有一样小

8458.“有一样小圆物”表最初形式的真理之良善。这从“小”和“圆”的含义清楚可知:“小”论及真理;“圆”论及良善。因此,“小圆物”论及真理之良善。存在于属灵教会成员身上的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这种良善不仅始于真理,而且本质上就是真理。它被人视为真理,但被感觉为良善。因此,它作为真理形成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作为良善形成新的意愿部分。因为一个人的理解力因以下事实而有别于意愿:理解力将事物以一个形式呈现给自己,以便它能如在光中那样看见它们;而意愿则形成对它们的一种情感,以便它能同时感觉它们是一种快乐,因而是良善,并且照着这个形式的品质而如此行。“小”论及真理,“圆”论及良善,这一点可追溯到真理和良善在来世的显现。当真理和良善以一种可见的形式呈现出来时,如它们在来世以一种清晰、可感知的方式呈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那样,真理就以一定的数量呈现出来,因而照着真理的性质而呈现为某种或大或小的事物。此外,真理还呈现为某种棱角形的东西;也呈现为某种白色事物。但那里的良善以不确定的数量呈现出来,因而不是呈现为某种或大或小的事物。良善也呈现为某种圆形物,呈现为一种不间断的形状,在颜色上呈现为蓝、黄、红。当良善和真理显为可见时,它们就呈现出这些不同的表象,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当任何一个的本质变得可见时,它就以一种刚才所描述的属世形式来表达并表现自己。正因如此,世界上类似这些形式的事物要么表示真理,要么表示良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宇宙中不存在与良善或真理无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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