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8066

8066.“这要在你

8066.“这要在你手上给你作记号”表它必始终在他们的意愿里。这从“记号”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记号”是指不断想起,因为充当一个记号或一个纪念的物体会起到不断提醒或想起的作用;在手上作记号的目的是每当动手,或做任何事时,他们都能想起它;“在两眼之间作纪念”的目的是每当看见任何东西时,他们能想起它。“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292,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节),在此是指意愿,因为用手所做的一切行动和所行使的行动能力都是从意愿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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