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8042.“凡头生的,都要分别为圣归我”表信,它来自主。这从“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和“头生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分别为圣归耶和华或主”是指将某种事物归于祂,也就是坦白并承认它来自祂;“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节)。当说到“信”时,所指的是属灵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由于所指的是属灵教会所拥有的一切真理,故也指属灵教会本身,因为真理是该教会的本质要素。诚然,良善才是一个教会的本质要素,是实际上的长子或头生的(2435, 3325, 4925, 4926, 4928, 4930节);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所拥有的良善本身是真理。事实上,当他们照其教义所教导的真理行事时,这真理就被称为良善;因为那时它从他们的理解力进入了他们的意愿,从他们的意愿进入了行为,凡出于意愿所行的,都被称为良善。就其本身和本质而言,该良善是真理;这是因为对这些人来说,教会的教义是真理,由于教会里的教义多种多样,所以真理也是多种多样。然而,尽管它们如此千差万别,但当人们意愿并行出这些真理时,它们仍会变成良善,如刚才所述。
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通过理解力或教义中的信被引向意愿或生活中的信,也就是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当一个人处于仁之良善时,他就已经重生了,这时便从该良善产生被称为良善之真理的真理。这些就是系最真正的信之真理的真理;它们由“头生的”或长子来表示。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世代或出生就像来自一对父母的儿女,以及后来孙子和孙女,再后来曾孙和曾孙女等等的世代或出生。直接来自父母的第一代,或由父母本身所生的那些人,即儿女那一代,就是“头生的”或长子所表示的,无论他们有多少人;但不是指第二和第三代,除非相对于他们自己的父母。这些头生的或长子之所以分别为圣归耶和华或主,是因为真理和良善的所有第二代或以后的世代都从最初的世代获得它们的本质。这种属灵事物或属灵实体就是圣言中所论及的长子名分或长子权利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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