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7690.“和冰雹所剩树上的一切果子”表对良善的一切认识。这从“果子”和“树”的含义清楚可知:“果子”是指信或仁的行为,因而是指良善,这就是为何“结果子”论及良善(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树”是指感知,以及认知或知识(103, 2163, 2722, 2972节)。“果子”之所以表示仁之行为,因而指良善,是因为树的最初存在就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发展过程中的最后阶段也是含有种子的果实,其中间阶段则是枝叶。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或被“栽植”时,爱之良善是初始种子,它也是最后的发展。中间阶段是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爱作为其种子的爱之良善生长,不断关注作为其最后目标的爱之良善,正如在中间阶段所形成的树的各个部分关注其含有种子的果实一样。“果子”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3:8, 10, 7:16-20; 12:33; 21:43; 路加福音3:8, 9; 6:43-49; 13:6-10; 约翰福音15:2-8, 16; 以赛亚书37:31; 耶利米书17:8; 32:19; 启示录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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