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7273.“也要多行神迹奇事”表各种预警,以及没有一样东西是缺乏的。这从“神迹奇事”的含义清楚可知,“神迹奇事”是指真理的确认(参看3900, 6870, 7012节),也指神性能力所采取的手段(6910节),在此是指预警;因为这些神迹奇事让他们看到他们沉浸于虚假之中,也让他们看到神性能力,以这种方式受到预警。之所以说给予那些沉浸于虚假之人的各种预警,以及没有一样东西是缺乏的,是因为对那些陷入邪恶之人的定罪或诅咒不是在他们进入来世时的那一瞬间进行的,而是在他们首先被查访,也就是接受检查之后进行的。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些人自己发现,他们不可避免地受到诅咒,因为他们没有过其它生活,也为了让灵人和天使能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样子。这样他们就不能再为自己开脱罪责,或其他人不能再为他们开脱罪责。
他们被检查所遵循的秩序是神性真理的秩序;这秩序具有这样的性质,没有一样东西是缺乏的。应用于被诅咒或被定罪的恶人的神之真理的秩序不同于应用于得救的善人的神之真理的秩序。区别在于,当这秩序应用于被诅咒或定罪的恶人时,神的真理与神性良善,因而与怜悯是分离的,因为这些人不接受神性良善,因而弃绝怜悯。但当这秩序应用于得救的善人时,神的真理与神性良善,因而与怜悯是结合的;因为他们接受神性良善,因而接受主的怜悯。恶人照秩序一步一步地接受检查,故也一步一步地受到审判,并被定罪。由此可见,给予各种预警是为了在他们被判入地狱之前,没有一样东西是缺乏的。这些就是在长子被杀,埃及人在红海中灭亡之前,在埃及所行的神迹异事所表示的事;因为红海是指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