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709.此处用“耶和华”这个名,是因为现在的主题是仁。在前一章,从第9节到末尾,经上都是说“神”,而非“耶和华”,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挪亚”,或被称为“挪亚”的教会成员在理解力事物方面的预备,这些事物属于信。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他在意愿事物方面的预备,这些事物属于爱。当论述的主题是理解力的事物,或信之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但当论述的主题是意愿的事物,或爱之良善时,经上则用“耶和华”这个名。因为构成教会的,不是理解力或信的事物,而是属于爱的意愿的事物。耶和华存在于爱和仁,而非信里面,除非这信是爱或仁之信。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信被比作“夜”,爱被比作“昼”;如在创世记第一章,论到“(两个)大光”,经上说表示爱的“大光”或日管昼,而表示信的“小光”或月管夜(创世记1:14, 16)。在先知书也一样(如耶利米书31:35; 33:20; 诗篇136:8, 9; 启示录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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