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670

670.“活物”表示

670.“活物”表示理解力的事物,“凡有肉体的”表示意愿的事物,这从上下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活物或活的灵魂”表示总体上一切活着的生物(如创世记1:10, 21, 24; 2:19)。而在此处,由于前面加了“凡有肉体的”,所以它表示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原因前面已经给出(641, 652-654节),即:该教会成员的重生必须先从理解力的事物开始。这也是为何下一节先提到表示理解力的事物,或理性事物的“飞鸟”,后提到“牲畜”,也就是意愿的事物。“肉体”尤表属于意愿的肉体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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