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644.“房间”表示人的两个部分,就是意愿和理解力。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意愿和理解力这两个部分彼此截然不同且互相分离;因此,如前所述(641节),人的脑分为两个部分,被称为脑半球。理解的能力属于左脑,意愿的能力属于右脑。这是最一般的区别。此外,意愿和理解力被分为无数部分,因为对构成人的理解力之物的划分,和对构成人的意愿之物的划分如此之多,甚至连广泛的属都无法被描述或数算出来,更不用说种类了。一个人就像一种最小或最微型的天堂。他对应于灵人界和天堂,在那里,构成理解力和意愿之物的一切属和一切种,都被主以最完美的秩序来区分,甚至连其中最小的部分都被区分并分离。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657, 675, 684, 775节)。在天堂,所划分的这些部分被称为社群,在圣言中被称为“居所”,在约翰福音(14:2)被主称为“住处或房间”。然而,它们在此也被称为“房间”,因为它们论及表示教会成员的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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