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

Faith3.但一个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属天的奥秘 #6299

6299.“说,以色

6299.“说,以色列要指着你祝福说,愿神使你如以法莲、玛拿西一样”表好叫他自己的属灵层能居于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中。这从“以色列”、“以法莲”和“玛拿西”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是指属灵良善(参看5801, 5803, 5806,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节);“以法莲”是指理解力的真理,“玛拿西”是指意愿的良善,如前所述。这些话,即“以色列要指着你祝福,愿神使你”表示好叫属灵层,就是“以色列”能居于它们里面,
  至于“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层能居于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就是“以法莲和玛拿西”中,情况是这样:“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内在教会的属灵部分;而“以法莲和玛拿西”所代表的真理与良善是外在教会的部分(参看6296节)。内在之物要成为教会的内在部分,就必须居于教会的外在部分中,因为外在是内在必须立于其上的基础,是内在所必须流入的容器。正因如此,属世层,就是外在,必须重生;否则,内在没有基础或容器;它若没有基础或容器,必彻底灭亡。这就是他自己的属灵层能居于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中所表示的。
  举例说明这个问题。仁爱所激发的实际情感,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向邻舍行善,却不思想任何回报时,他所感受到的平静和幸福的感觉就是教会的内在。但意愿这良善,并出于真理,也就是因为圣言是如此规定的而实行该良善,就是教会的外在。如果属世层或外在不一致,也就是说,不去意愿或实行这良善,因为它在其中看不到任何回报,因而看不到自己的任何东西(事实上,这种自私自利的性情通过遗传和他自己的行为就居于属世人或外在人里面),那么内在就没有基础,或对应于它的容器。相反,它只有要么弃绝、要么败坏、要么抑制其流注之物;内在因此而灭亡。也就是说,它被封闭并堵塞,以致来自天堂的东西无法通过内在进入属世层;只有些许一般性质的光透过周围的缝隙流进来,以使此人能思考、意愿和说话。但这种能力照着属世层中的东西行事,因而赞成反对良善与真理的邪恶与虚假;为了这个目的,它使透过周围的缝隙流入的一般性质的属灵之光服从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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