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6065.“以及他们的羊群、牛群”表真理的内层和外层良善。这从“羊群”和“牛群”的含义清楚可知,“羊群”是指内层良善,“牛群”是指外层良善(参看5913, 6048节)。之所以表示真理之良善,是因为“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真理之良善(4598节)。存在于天堂或与人同在的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也就是说,它们或源于意愿,或源于理解力。源于意愿的良善存在于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当中,而源于理解力的良善则存在于属于属灵教会的古人当中。第一种良善存在于至内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当中,而第二种良善则存在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当中。我们在这些解释中已多次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以及这种区别是何性质。源于意愿的良善是真理所来自的良善,而源于理解力的良善则是来自真理的良善,或真理之良善。该良善本身只是行为中的真理,或说付诸实践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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